新建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統,必須經過氣密試驗、檢漏、排污、抽真空,當確認系統無泄漏時,方可充灌制冷劑。用充氨試漏時,設備內的充氨壓力不超過0.2MPa。
由于充氨操作危險性大,要求在值班班長的指導下進行,同時還應備有必要的搶救器材。向制冷系統內充灌制冷劑的數量應嚴格控制在設計要求和設備制造廠家所規定范圍內,并認真做好稱量數據的記錄。
氨瓶或氨罐車與充氨站的連接管必須采用無縫鋼管,或用耐壓在3MPa以上的橡皮管,與其相接的管頭要有防滑溝槽,以防脫開發生危險。
放空氣的安全操作 為防止環境污染和氨中毒,從制冷系統中排放不凝性氣體時,需經過專門設置的空氣分離器將氣體排入水中。操作中,空氣分離器的供液節流閥不應開啟過大,以防氨液過多而進入壓縮機;放空氣閥的開度要小,以防止大量氨漏出。
放油的安全操作 由于制冷設備內的油和氨一般呈有壓力的混合狀態,為避免釀成嚴重的跑氨事故,嚴禁從制冷設備上直接放油,而應經過集油器放出。為提高放油效率和保障安全,最好在設備停止工作時放油,且要防止氨液放入集油器;集油器液面高度一般不超過70%,以免降壓時將潤滑油吸入壓縮機。集油器放油時,操作人員應戴橡皮手套和眼鏡,站在放油管側面和上風端操作,不得中途離開操作地點,嚴禁將氨液放出。如有阻塞現象,嚴禁用開水淋澆集油器,以防爆炸。
除霜的安全操作為防止低壓、低溫管路在融霜時受到壓力波動和溫度變化影響,規定進入蒸發器前的壓力不得超過0. 8MPa(或蒸發器內壓力不超過0. 8MPa),禁止用關小或關閉冷凝器進氣閥的方法加快融霜速度。排液時,排液桶的儲氨量不應超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