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內設計計算參數。餐廳、宴會廳通常邊飲酒邊飲食,人體發熱量增加,在客人滯留期間,冬季的室內謐度通常比一般大樓空調要低一些。餐飲業的室內設計計算參數見表43-8。

2)照明和人體散熱量。室內照明和人體散熱量可參考表43-9。
3)餐廳食物的散熱、散濕量。食物中的熱菜、熱湯散熱、散濕量大,在計算餐廳負荷時,需考慮食物的散熱、散濕量.其中包括顯熱和潛熱,一般可按下列數值取用:食物全熱可采用17.4 W/(人·餐)食物顯熱可采用8.7W/(人·餐);食物潛熱可采用8.7W/(人·餐),食物散濕量可采用11.5了(h·人)。火鍋和燒烤設備的散熱量和散濕量,可按人體散熱量和散濕量的2一3倍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