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某冷庫某天在補充氨液過程中,當加到第二瓶氨液時,發生氨瓶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的重大安全事故。通過調查,這次加氨液共用了4只氨瓶,當天停電,等到第二天下午1點才再加氨。加所第一天溫度是25℃,第二天中加氨時為32℃,并且有一只氨瓶超量灌裝,爆炸的就是這一只氨瓶。
(1)事故分析查氨的熱力性能表得知,當外界溫度為25℃時,氨瓶中的液體比體積為1.634dm3/kg,溫度每升高1℃,壓力增加1.68MPa。而在加氨時,外界溫度為32℃,兩天的溫度差32℃-25℃=7℃。瓶內壓力將增大7x1.68MPa=11.76MPa。按勞動保障部《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氨瓶的工作壓力是2.9MPa,其安全系數是工作壓力的3.5倍,即2.9x3.5MPa=10.15MPa,而鋼瓶的破壞為10.2MPa,所以氨瓶在超灌氨液的情況下,當溫度升高時很容易發生爆炸。
經多位專家現場觀察、測量、分析和研究后一致認為,從氨瓶爆破后的形狀來看,是先塑性變形后爆破,不是低壓力破壞,母層的斷口材料韌性良好,爆炸與材質和制造廠家無關,因此專家斷定氨瓶的爆炸是由于氨瓶充氨量過多而引起的。
(2)氨瓶內壓力變化規律。當氨瓶內未裝滿氨液時,瓶內是呈氣態、液態兩相狀況。當氣、液二相達到平衡時,氣態氨和液態氨的壓力相等。只要在氨的臨界溫度134.4℃以下,且瓶內有氣液兩相存在,壓力肯定相等。當瓶內大多充滿氨液時,瓶內基本上是液相,而氨液的壓縮性比氣態氨小的很多,當溫度升高后導致瓶內壓力大幅升高。
(3) 氮瓶的使用和注意事項。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嚴禁過量充裝,按規定氨瓶氨液容積不得超過80%。氨液是有腐蝕性有毒的物質,加氨液操作時必須注意安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加氨操作規程,避免事故的發生。
2)夏季有氨液的氨瓶不要放在陽光下暴曬,應放在陰涼處,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少于10m,并且要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倉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5℃。
3)凡運輸氨液瓶的汽車都應有遮陽棚。氨瓶應裝有防振橡膠團,并且要固定好,防止振動和意外碰撞、跌落等,使瓶內制冷劑壓力急劇增高,超過鋼瓶強度極限而發生爆炸。因此,氨瓶必須輕裝輕邱卸,而且禁止押運和搬運人員在車上和加氨現場吸煙。